前幾天跟5去誠品
無意間翻了一本書
然後就栽進去了
這本書是Jaycee Dugard所寫
描述她在11歲時被Phillip Craig Garrido和他的妻子Nancy綁架
在18年後獲救
在這當中她被Phillip Craig Garrido強暴於14歲、17歲各生了一個孩子
或許是因為11歲的她懵懵懂懂很多事都不了解
才能助她度過一般人很難想像的18年生活
當她第一次被強暴時她厭惡Phillip Craig Garrido的行為
但她並不知道那就是強暴
這是一個非常恐怖的故事
Phillip Craig Garrido在綁架她之前在1977年就曾經因擄人性侵被美國聯邦判處五十年徒刑,但是依當時的規定,他在服刑十年後表現良好獲得假釋
這真的是很令人憤恨
台灣也時常有這樣的事發生
我認為犯下那些可怕的罪行
就算他在牢裡表現多好又如何
那是可以裝出來的
且我認為表現越好的人越可怕
因為他一心一意就想因表現良好被假釋
而一般又如何從此得知他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法
我認為除非所犯罪行是無關於傷害他人的罪才能假釋
一個人殺了人或性侵或傷害別人
就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就能假釋這到底是什麼樣的邏輯
這是一個相信人性本善的蠢邏輯嗎?
但如果這人本性善良當初就不會做那些事了
我知道當然不是每個殺人、性侵犯都不知悔改
但他們該為他們所做的事付出真正的代價
而不是判50年關10年這麼的荒謬
對於那些心理變態(Phillip Craig Garrido被捕仍不認為他綁架Jaycee Dugard是不對的)的人而言
輕易的就放出來只會再犯案
常見有些法官會因罪犯有悔過之心而輕判
試問悔過之心這麼抽象的東西誰裝不出來只是要與不要
殺了人之後在法庭上表示懺悔
便能獲得輕判
這對那些心理變態的人來說不是太讚了大利多嗎????
法官自以為公正自以為應該給有悔過的人再生的機會
但受害者有過那些機會嗎?
在Jaycee Dugard被綁架第15年時曾有鄰居報警
因為他們知道Phillip Craig Garrido有不正常傾向又在他家院子看到小孩
但警察卻只是到Phillip Craig Garrido家問問就走了
這也是非常可怕的
有些警察毫無職業道德
他們官僚、敷衍、怕麻煩
那種警察就真的只把警察當做他們賺錢的工作
他們做了他們心裡覺得該做的事
人民的安全關他們屁事
當然Jaycee Dugard最終能獲救也是ALLY JACOBS一個熱心的校警
就像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壞的老師推你下地獄(這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真希望每個警察都能跟ALLY JACOBS一樣
很晚了AM2:50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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